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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兩個月!終於開始習慣台灣的生活啦!!!!
這篇想要跟大家分享超實用的退稅守則~

退稅,聽起來很easy!但在遊走歐洲各國的時候,不難發現各國的兔稅標準都不一樣!
除了要符合各國的標準之外,最後離境的退稅國的退稅標準也很重要

而身為「學生」,領取「學生簽證或居留證」的你,到底能不能退稅呢?
(這絕對是大家擔心的問題,因為基本上明文規定有領居留證者皆不在退稅範圍內)

這篇就要來回答大家最常見的幾個問題:

1.如果我有領取歐洲居留證,是否可以在瑞典退稅?

假如你有領取居留證但是你在瑞典沒有登記人口號碼、沒有註冊住址,恭喜你!
你可以退稅喔!

至於要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有註冊地址?
請打電話到Arlanda機場的Global Blue服務台詢問,他會請你透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將護照以及ID卡電子檔寄給他,待查詢後即可知道你是否有註冊地址

不過為了避免被瑞典海關刁難,建議即將離境的同學寫信至移民局申請一份文件
請移民局寄一封信證明短時間你本人不會再申請居留在瑞典的白紙黑字申明書
以此證明你並不是歐洲公民或居民
(這部分Global Blue的網站上有註明退稅者可寫信至稅務局取得證明文件,但我試過之後~發現稅務局只會跟你說...你沒有文件需要申請)

個人覺得上面這個步驟很重要,因為等於二次確保你有退稅的權利!

如果!你還是不放心!這邊再提供一個終極版的方式(哈哈哈一個混水摸魚的方式)
建議在離境前一個月內,前往至非申根國家!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

因為當你前往非申根國家(如:英國),你會需要過當地海關
也就是說護照上會有出入境的紀錄!
而這個出入境紀錄會讓海關有....你前幾天才入境瑞典的錯覺
自然而然不會懷你是否有在瑞典領取居留證
根本不會問你有關居留證的問題!

聽起來複雜,舉例來說明:

2016/1/11入境瑞典 (領取半年的居留證,到期日2016/6/30)
2016/6/20入境英國
2016/6/24 出境英國
2016/6/30 離境瑞典回台灣

如果少了中間出入境英國的紀錄
海關明顯會知道你1/11-6/30皆待在申根國家(通常待這麼久一定是有特殊簽證)

然而多了中間出入境英國的紀錄
海關乍看之下,只會覺得你前幾天才從英國入境瑞典(直接把你當成觀光客啦!)

提供以上幾個撇步,讓大家參考!
這些方式只是幫助大家退稅,並且確保你的身份是可以退稅
避免掉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人在異鄉難免有話說不清...
如你本身不符退稅規定!
切記上述方法並不是讓你從不能退稅變成可以退稅喔!!!


2.如果我有去別的國家買東西,我該在哪裡退稅?

離開歐洲時在最後一個國家退稅即可!

舉例:

這半年我的旅遊地圖:台灣-法國-英國-德國-荷蘭-法國-台灣
我可以選擇在離開歐洲的最後一個國家退稅,也就是法國!

3.什麼時候購買的東西可以退稅?

離開歐洲前三個月購買的東西皆可以退稅!
當然還是要看品類,依照各國規定


4.退稅時的東西是否都要未拆封?

不用!

明文規定要未拆封的商品才可以退稅
但是!海關根本完全不會看你有沒有拆封...只要商品保持完好即可!
不要一看就知道是用過很多次這樣就可以!

5.退稅商品可以託運嗎?

建議不要!

建議大家將要退稅的商品集中在一個登機行李箱不托運,其他行李可以先行托運
亦或是全部都先不托運,待檢查完再托運

這樣說是因為退稅的流程:

填寫退稅單-退稅單蓋章(海關檢查退稅物品)-投遞退稅郵件-托運-出境-領取現金(如果要領現)

從流程上來看如果你先托運,海關在蓋退稅單的時候有可能看不到你要退稅的商品!
所以建議大家先不要托運行李

待整個流程,退稅章蓋妥之後再至check-in櫃台辦理托運
當然如果原先就已經退稅物品集中在登機箱,先辦理托運是沒有問題的

6.海關真的會檢查退稅商品嗎?

高金額的項目被檢查機率較高!

雖然高金額項目被檢查機率較高,但我仍建議大家參照問題5的建議辦理托運
別跟自己的錢過意不去,萬一不能退稅就麻煩了!



以上是我整理出來6個常見的問題!
希望有幫助到未來要去交換的學弟妹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你們寫信、留言給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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